山西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有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全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5年增长3.5倍。2021年,山西省各级科技部门继续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兑现高企奖励资金,力争实现全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的目标。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省和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山西省 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 |
综改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两次认定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三次认定的,给予30万元补助。申报奖励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且上年度在示范区纳税不低于2万元。 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2020年) |
太原市 1.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2.对经认定(备案) 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内入驻企业,符合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上企业标准三个条件之一,每有一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所入驻孵化载体运营单位2万元、3万元、5万元补助。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政办发〔2018〕21号) |
大同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连续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连续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奖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依据:大同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同政办发〔2020〕64号) |
朔州市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依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40号) |
忻州市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成果实施转化能力的优秀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储备。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20号) |
晋中市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晋中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市科发〔2018〕49号) |
吕梁市 1.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依据:中共吕梁市委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吕发〔2018〕32号) 2.对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 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42号) |
阳泉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依据: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阳办发〔2017〕49号) |
长治市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下年度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9号) |
晋城市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18〕48号) 2.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22号) |
临汾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 |
运城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一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