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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 ​暨“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7 1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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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重点零售企业:

为了营造全国范围内上下联动的消费环境、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进而促进和扩大消费,国家商务部与省商务厅近日相继下发通知,决定于五一黄金周开始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促消费系列活动。这将迎来今年又一个市场销售的新高潮和黄金期,必将受到广大零售商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加。根据省商务厅的部署,本会作为省级行业协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并引导全省零售企业认真做好准备,以实际行动组织开展好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山西省商务厅

组织单位:各市商务局

活动单位:各重点商贸企业、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

二、活动时间:2021年5月1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加快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四、活动口号:“礼享生活·晋情消费”

五、活动标识:根据“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使用要求,“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仅适用于配合商务部开展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相关工作的活动组织方和活动参与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六、活动内容:

1、各重点零售企业应主动承接市、县商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踊跃参加。作为该市、县“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尽早制定自身的活动方案。

2、参加活动的各重点零售企业可与当地政府部门联手举行启动仪式,零售企业也可自行举行启动仪式,本会将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进而营造声势、活跃氛围。

3、开展知名品牌、商品展销活动。通过每日品牌推荐、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4、活动期间,各重点零售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色、特点和优势积极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创新促销方式、营造促销亮点,争取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双丰收。

七、有关要求:

1、参加活动的各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商品质量、食品卫生、价格管理、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活动期间须在本店醒目位置悬挂本次活动的统一标识和标语。严格服务规范、美化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2、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排查疫情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消费促进月活动信息联系制度。为更好地配合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促消费系列活动,经与省商务厅会商,请参加活动的各重点零售企业,于4月19日12:00前将本企业4--6月拟开展的大型(重要)消费促进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协会,经过报送备案后的企业,本协会将帮助、协调纳入商务部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促消费系列活动中。

人:张慧  李秉朔  张燕

联系电话:0351-4053731

邮  箱:sxlss_01@163.com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1、《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标识

3、企业大型消费促进活动备案表


 


责任编辑:晋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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