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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西省特色商业街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2-08-16 16: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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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西省特色商业街资格复审的通知(图1)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西省特色商业街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17:36       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各市商务局、省零售商协会

目前,我省共有32条特色商业街。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级特色商业街在促进消费升级、增加就业、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按照省商务厅、省住建厅《关于认定和培育“山西省特色商业街”工作方案》(晋商流通〔2013147号)(以下简称147号文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山西省特色商业街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20年以前(含)已认定的省级特色商业街(以下简称特色街),后附名单。

二、复审流程

(一)资料报送。特色街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报送网址(附后)报送上一年度运营情况作为复审申报资料,不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资料省、市、县三级商务部门共享)。省零售商协会要做好数据汇总分析,5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本次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前。

(二)地市审核。各市在收到共享信息后,如不同意复审通过,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意见,盖章反馈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逾期视为同意。

(三)复审结论。省厅根据特色街近两年的运营情况,结合季度运营数据综合分析,对照147号文申报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合格的,继续保留“特色商业街”称号;结果不合格的,商住建部门后,取消其“特色商业街”称号。

(四)动态管理

1.数据报送。特色街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通过报送网址(附后)报送上一季度运营情况,数据省、市、县(区、市)三级共享,省零售商协会要做好数据汇总分析,5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首次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前。

2.日常管理。务厅将根据特色街运营单位上报数据以及日常监测,对特色街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分别采取表扬、提醒。特色街如一年内次晚报或未上报运营情况,或因经营问题被相关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可责令3个月内予以整改。

3.取消称号。特色街如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未有效整改,或发生其他不符合特色街认定条件,商务厅商省住建厅后可以取消其“特色商业街”称号并收回牌匾。

、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步行街与特色商业街都是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是抓好城市商业基础设施的基本形态。推动步行街、特色街改造提升,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市商务局要加强资源统筹和业务指导,会同特色街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服务措施,切实发挥特色街在品牌集聚、产业融合、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真正让特色街打造成为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城市发展的亮丽名片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载体。

做好报送。各市商务局确定工作人员(并汇总县级商务部门工作人员)接收共享信息,积极指导、督促特色街运营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按时上报季度、年度信息。有关工作人员名单8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三要加大宣传。要密切跟踪掌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特色街创建经验、典型案例,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特色街影响力。各省级特色街要制定年度计划,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利用直播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增强特色街知名度。

四要加强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安排专项资金或基金支持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的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投融资机制。

    人:省商务厅流通处  董路路  

联系电话:0351-4063762

报送网址https://wj.qq.com/s2/9228766/5f7c/


附件:

山西省特色商业街分布及认定时间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2811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西省特色商业街资格复审的通知(图2)

责任编辑:晋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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