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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23-02-09 11: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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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ng

晋商建〔2023〕1号

各市商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23年的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1号)及商务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抓好抓严抓实。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找准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对接、无一遗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细则,省商务厅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宏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梁志勇副厅长担任,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处室的处长(主任)为成员,统筹协调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各市商务局、厅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的厅直单位和业务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厅直单位和业务处室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指导分管的业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安全生产和分管业务行业领域的责任人,在做好处室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同时,要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保障供应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厅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实行动态监管,彻底清除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本单位无各类事故发生。

各市商务局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理清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配合应急管理、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综治、公安、卫健等监管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履行职责,完善责任体系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因此,各级商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业务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产业促进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补齐安全生产短板,提高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商务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省商务厅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协调、推进以及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负责做好厅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行政审批管理处要严把安全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要做到一票否决。流通业发展处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费促进处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加油站)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药品流通、餐饮业、住宿业、商贸服务业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外贸易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务贸易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外国投资管理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国际市场发展处按有关规定对展览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开发区管理处指导督促开发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指导电子商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市商务局要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四、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管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掌握理解其实质内涵,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凝聚安全共识。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要积极利用“商务大讲堂”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商务系统职工安全知识素养,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商务局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商务领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排查评估,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按照《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餐饮住宿企业等重点单位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继续开展好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石油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依法整改治理,落实重大隐患停产整顿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厅直各单位也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市商务局和厅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商贸流通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应急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等信息,加强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要强化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报送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畅通。

(四)严格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省商务厅将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督导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验资料、谈话问询和座谈交流等方法,对各市商务局和厅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晋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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