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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省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2 1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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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特许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特许经营企业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1年第5号)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2年第2号),2020年11月26日,我会王仂会长和太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山西省商务厅流通处和执法督查处对我省2家特许经营企业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现已公示。


具体内容如下(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商务厅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一、监督检查事项

在我省省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人员

乔勇 行政执法证号 140000103219

张磊 行政执法证号 140000103240

王蕊行政执法证号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1126

四、监督检查企业

山西华茶堂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喜临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特许人是否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简称:两店一年);

(二)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情况;

(三)特许人是否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前段合同情况;

(四)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情况;

(五)特许人未在每年第一季度(4月1日以后)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特许人未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法规规定的信息,或未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情况;

(七)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

(八)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未及时通知被特许人情况。

六、现场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所查的2家企业情况如下:

(一)大山西华茶堂商贸有限公司合法经营,年报制度正常,企业经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大山西喜临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法经营,年报制度正常,企业经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特许加盟合同内容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责令限期整改。

受检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厅。

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如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投诉。

商务投诉举报服务热线:12312

工作纪律监督:0351-4078826

行政执法监督:0351-8200919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晋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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