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统计分析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1 09:54:27
打印 分享到:

索  引  号      410A02-0204-201912-0001

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5日

文  号      国统字〔2019〕3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9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9313日国家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统计局  

2019320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doc


责任编辑:晋零协

看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